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109 年第 2 題單選題
甲欲以支票繳納汽車保險之保險費,財產保險業者應要求甲開立自保險契約生效日起多久內完成兌現之支票?
B正確答案
以支票繳納汽車保險費,支票兌現期限最長為契約生效日起1個月內,逾期恐影響契約效力。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財產保險業相關核保規範,以支票繳納汽車保險費,其兌現日不得超過保險契約生效日起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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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以支票繳納汽車保險費,支票兌現期限最長為契約生效日起1個月內,逾期恐影響契約效力。
秒解:汽車保險費以支票繳納,兌現期限記住「1個月」,避免保險公司承擔過大信用風險。
逐選項分析
A✕
15天內非現行產險實務與規範所定之標準期限,時間過短不符一般支票交換實務。
B✓ 正確
依財產保險業相關核保規範,以支票繳納汽車保險費,其兌現日不得超過保險契約生效日起1個月。
C✕
2個月內期限過長,將使財產保險業承擔過高的保費拖欠與支票跳票風險。
D✕
3個月內嚴重違反風險控管原則,產險業不會允許如此長期的信用敞口。
保險費繳納方式與期限對照
| 繳納方式 | 期限/規範重點 | 風險控管 |
|---|
| 現金/轉帳 | 即時入帳 | 無信用風險 |
| 信用卡 | 依發卡機構授權 | 由銀行承擔信用風險 |
| 支票 | 生效日起1個月內兌現 | 防範跳票與保費拖欠 |
考生易將「支票兌現期限(1個月)」與「壽險保費繳納寬限期(30日)」或「保險契約撤銷權(14日)」等其他保險法定期間混淆,需特別留意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在繳費規範上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