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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法制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商業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智慧財產行政
民法11212單選題

甲僱用乙擔任公司會計,甲得知乙擔任甲公司企業工會之理事長後非常不高興,遂無預警解僱乙,並要求乙當天即完成工作交接、收拾個人物品,及交出識別證不准乙再進入公司。乙認為甲係違法解僱,甲乙間之僱傭關係仍存在,乙仍欲提供勞務,並請求甲支付報酬。關於甲乙間之權利義務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既已解僱乙,乃預示拒絕受領之意思,故乙得以準備給付勞務之事情通知甲,以代提出
B若乙現實提出勞務給付,但甲仍拒絕受領,則乙得依民法第 487 條有關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之規定,請求甲給付報酬
C若乙現實提出勞務給付,甲雖拒絕受領,但仍給付報酬者,甲日後得請求乙補服勞務正確答案
D若甲因受領遲延而依乙之請求支付報酬時,乙轉向他處服勞務所取得之利益,甲得由報酬額內扣除之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後,依民法第487條,受僱人無補服勞務義務。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這是題目要選的答案。民法第487條明文規定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故甲縱使已付報酬,也不得事後要求乙補服勞務。這是受僱人的法定保護。

考點:言詞提出考點:受領遲延報酬考點:免補服勞務考點:利益扣除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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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