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遺囑撤回之敘述,何者正確?
A遺囑人得隨時以自書或錄影錄音之遺囑方式,撤回遺囑之全部或一部,經全體遺囑受益人同意後,其撤回始生效力
B以自書方式立遺囑者,其發現前後遺囑有相牴觸之情狀,立遺囑人之配偶或直系血親卑親屬應共同聲請刑事鑑定機關進行確認
C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部分,遺囑視為撤回正確答案
D遺囑人故意塗銷遺囑之特定部分,或在遺囑上記明特定部分廢棄者,該部分之遺囑視為撤回,並應經全體遺囑受益人見證且簽名之
答案與詳解
正確。民法第 1221 條明文:「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部分,遺囑視為撤回。」此為「法定撤回」,典型例如立遺囑後把該財產賣掉或贈與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