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將其名下之土地出賣於乙,已收清價金,並交付該地,惟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嗣該地經丙市政府依法徵收,其地價補償費由甲領取完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向甲請求返還地價補償費
B因乙已占有該地,且已付清價金,丙應負通知乙領取地價補償費之義務
C乙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甲返還其已付清之價金正確答案
D乙不得向甲請求交付其所受領之地價補償費
答案與詳解
土地被徵收後,甲已無法履行移轉登記之給付義務,買賣契約目的無法達成。乙先前支付之價金因給付目的不達,構成不當得利,得依民法第179條請求甲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