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1 年第 3 題單選題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時,如漏未審酌應加斟酌之要素,係屬下列何種裁量瑕疵?
C正確答案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時,若漏未審酌應加斟酌之要素或考量不相關因素,屬於「裁量濫用」之瑕疵。
為什麼答案是 C
裁量濫用是指行政機關雖行使裁量權,但違背授權目的、考量不相關因素,或漏未審酌應加斟酌之要素。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時,若漏未審酌應加斟酌之要素或考量不相關因素,屬於「裁量濫用」之瑕疵。
秒解技巧:沒裁量是怠惰,超範圍是逾越,想錯或漏想是濫用,只能這樣做是收縮。
逐選項分析
A✕
裁量逾越是指行政機關的決定超出法律授權的範圍或種類,與漏未審酌要素無關。
B✕ 陷阱
裁量怠惰是指行政機關消極不行使裁量權,或誤認無裁量權而未進行個案判斷。
C✓ 正確
裁量濫用是指行政機關雖行使裁量權,但違背授權目的、考量不相關因素,或漏未審酌應加斟酌之要素。
D✕
裁量收縮是指因特殊情況使裁量權縮減至零,僅剩唯一合法決定,並非裁量瑕疵。
行政裁量瑕疵類型比較
| 瑕疵類型 | 核心特徵 | 常見情形 |
|---|
| 裁量逾越 | 超出法定範圍 | 選擇法律未規定的處罰種類或額度 |
| 裁量怠惰 | 未行使裁量權 | 誤認無裁量權、一律依內部規定未個案審酌 |
| 裁量濫用 | 行使有瑕疵 | 違背授權目的、考量無關因素、漏未審酌應斟酌要素 |
| 裁量收縮 | 非瑕疵(特殊狀態) | 人民生命身體面臨急迫危險,裁量權縮減至零 |
考生常將「漏未審酌」誤認為「裁量怠惰」。怠惰是「完全沒去裁量(沒做)」;濫用是「有去裁量,但過程漏想或想錯(做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