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會計學104 年第 4 題單選題
甲公司於X1年初向承租人預收3年的辦公室租金合計$27,000,假設報稅採現金基礎認列收益並假設該公司稅前會計利潤每年均為$170,000,X1年度所得稅率為40%,X2年度為35%,X3年度為30%。關於該預收租金之項目,X2年底該公司應於資產負債表中列報:
A遞延所得稅資產$2,700正確答案
B遞延所得稅資產$6,300
C遞延所得稅負債$10,800
D遞延所得稅負債$56,350
A正確答案
預收租金造成帳稅差異,X2年底剩$9,000未實現,以X3稅率30%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2,700。
為什麼答案是 A
X1初預收$27,000,稅上全數課稅,帳上每年認列$9,000租金收入。X2年底帳上尚有$9,000未認列(X3年才認列),此為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乘以X3年稅率30% = $2,7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預收租金造成帳稅差異,X2年底剩$9,000未實現,以X3稅率30%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2,700。
剩餘暫時性差異 × 未來適用稅率 = 9,000 × 30% = $2,7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X1初預收$27,000,稅上全數課稅,帳上每年認列$9,000租金收入。X2年底帳上尚有$9,000未認列(X3年才認列),此為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乘以X3年稅率30% = $2,7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B✕ 陷阱
$6,300 = $18,000 × 35%,誤把X2年底剩餘差異算成兩年$18,000,且用X2稅率。實際X2年底只剩X3一年未認列$9,000,且應用X3適用稅率。
C✕
預收租金稅上先課稅、帳上後認列收入,形成「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應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而非負債,方向顛倒。
D✕
金額與方向皆錯,$56,350 非合理計算結果,且預收租金不會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
預收租金遞延所得稅計算(X2年底)
| 年度 | 帳上認列 | 稅上認列 | 累計差異 | 處理 |
|---|
| X1初收款 | 0 | 27,000 | 27,000 | 全額課稅 |
| X1年底 | 認9,000 | - | 剩18,000 | DTA |
| X2年底 | 認9,000 | - | 剩9,000 | × 30% = 2,700 |
| X3年底 | 認9,000 | - | 0 | 迴轉完畢 |
最大陷阱是「適用稅率」的選擇!暫時性差異在哪一年迴轉,就用那一年的稅率。X2年底剩下的$9,000會在X3年迴轉,所以用30%而不是X2當年的35%。這是 IAS 12 的核心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