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深夜正執行稽查酒後駕車勤務,發現駕駛人甲臉色潮紅,甲堅稱他的膚色本來就比較紅,絕無喝酒,且抱怨經常被攔下檢測非常不滿,當場提出異議,下列處置何者最不適當?
A暫停執行,依甲陳述理由,輔以其他徵候判斷,再決定是否實施呼氣檢測
B告知甲若不配合檢測,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拒絕檢測舉發
C強制將甲移由醫療或檢驗機構,實施抽血檢測正確答案
D告知甲這是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之法令規定,請其配合檢測
C正確答案
強制抽血檢測未經法定程序(需先經合理懷疑並依法定方式),逕行強制抽血最不適當,選C。
為什麼答案是 C
未先給予配合檢測機會、亦未說明法定要件即強制抽血,程序過當,屬最不適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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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強制抽血檢測未經法定程序(需先經合理懷疑並依法定方式),逕行強制抽血最不適當,選C。
看到「強制」抽血未附任何法律要件與程序保障,直接判斷是侵害人權最嚴重、程序最粗暴的選項。
逐選項分析
A✕
依甲陳述及其他徵候綜合判斷,是正當合理的執法方式,屬適當處置。
B✕
告知拒絕檢測之法律效果,屬依法告知義務,程序正當,適當。
C✓ 正確
未先給予配合檢測機會、亦未說明法定要件即強制抽血,程序過當,屬最不適當處置。
D✕
告知依警職法第8條規定要求配合酒測,屬依法行政,程序適當。
酒測攔檢處置比較
| 處置方式 | 法律依據 | 適當性 |
|---|
| 觀察徵候再決定 | 警職法第8條 | 適當 |
| 告知拒測法律效果 | 道交條例第35條第4項 | 適當 |
| 直接強制抽血 | 無明確授權、未先予配合機會 | 最不適當 |
| 告知配合檢測義務 | 警職法第8條 | 適當 |
考生易誤以為駕駛人抗拒或不悅即可直接強制抽血,忽略正當法律程序要求應先給予配合機會並依法告知,才能進一步採取強制措施。
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