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社會行政類科社會工作概要106 年第 3 題單選題
一群可能需要社會工作服務,或有權利接受社會福利而尚未提出要求者,通稱為:
D正確答案
有資格或有需要但尚未提出申請者=潛在案主(potential client),是社工外展服務的對象。
為什麼答案是 D
潛在案主(potential client):具需求或法定受益資格但尚未申請者。社工須透過外展(outreach)、個案發掘(case finding)主動接觸,避免服務使用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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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有資格或有需要但尚未提出申請者=潛在案主(potential client),是社工外展服務的對象。
關鍵字「尚未提出要求」→ 潛在(potential)=還沒浮現的需求。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社工學理上無「消極案主」的正式分類,屬誤導選項。常見易混淆為「非自願案主」(被強制接受服務),但與本題「尚未提出要求」不同。
B✕
現有案主(existing client)指已進入服務系統、正在接受處遇者,與題幹「尚未提出要求」完全相反。
C✕ 陷阱
標的案主(target client)是方案設計鎖定的目標人口群,強調「被選定為服務對象」;潛在案主則強調「有資格卻未提出」,概念層次不同。
D✓ 正確
潛在案主(potential client):具需求或法定受益資格但尚未申請者。社工須透過外展(outreach)、個案發掘(case finding)主動接觸,避免服務使用落差。
案主類型四分法
| 類型 | 英文 | 定義 | 社工作為 |
|---|
| 潛在案主 | Potential | 有需求/資格但未申請 | 外展、宣導 |
| 預期案主 | Expected | 已意識需求、準備求助 | 引導進案 |
| 申請案主 | Applicant | 已提出申請待評估 | 接案會談 |
| 現有案主 | Actual/Existing | 已進入服務體系 | 處遇介入 |
考生常把「潛在」「標的」「非自願」三者混用。關鍵辨識:潛在=「還沒申請」,標的=「被方案選定」,非自願=「被強迫接受」。本題題幹「尚未提出要求」是潛在案主的定義性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