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社會行政類科社會工作概要106 年第 22 題單選題
有關收養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收養兒童及少年可由法院代為辦理
B只要雙方同意,向法院提出申請,就可以指定被收養兒童
C兒童及少年有出養必要時,應以國外收養人優先收養為原則
D法院認可收養前,可請收養人接受精神鑑定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依兒少法規定,法院認可收養前得命收養人接受身心評估或精神鑑定,以保障兒少最佳利益。
為什麼答案是 D
兒少法規定法院認可收養前,得命收養人接受身心健康檢查、精神鑑定、藥酒癮檢驗或其他調查,以確認其適任性,保障被收養兒少權益。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兒少法規定,法院認可收養前得命收養人接受身心評估或精神鑑定,以保障兒少最佳利益。
收養三大原則:國內優先、法院認可、兒少最佳利益。看到「國外優先」直接刪。
逐選項分析
A✕
法院是「認可」收養,不是「代為辦理」。收養須由收養人與出養人合意,再聲請法院認可,法院角色是審查把關而非代辦。
B✕ 陷阱
收養須透過合法收養媒合服務者(主管機關許可之機構)進行配對,不能雙方同意就指定特定兒童,避免販嬰或不當交易。僅近親或繼親收養例外。
C✕ 陷阱
兒少法明定應以「國內收養人」優先收養為原則,僅在國內尋覓無著時才考慮跨國收養,以維護兒少文化與成長連結。選項把國內外顛倒。
D✓ 正確
兒少法規定法院認可收養前,得命收養人接受身心健康檢查、精神鑑定、藥酒癮檢驗或其他調查,以確認其適任性,保障被收養兒少權益。
收養制度三大原則
| 原則 | 內容 | 目的 | 本題對應 |
|---|
| 國內優先 | 國內收養人優先於國外 | 維護文化連結 | C 選項錯誤 |
| 機構媒合 | 透過許可媒合機構配對 | 防止販嬰 | B 選項錯誤 |
| 法院認可 | 須經法院審查認可 | 把關適任性 | A、D 選項 |
| 身心評估 | 得命精神鑑定等檢查 | 確保兒少最佳利益 | D 選項正確 |
收養制度核心在「兒少最佳利益」,法院扮演的是「把關者」而非媒合者。判斷關鍵:收養前法院可要求收養人接受身心評估或精神鑑定,確保其適任性。考生最常搞混兩件事:一是誤以為法院負責媒合(實際由社福機構辦理),二是跨國收養順序——正確是「國內優先,國內找不到才轉國外」,千萬別被題目誘導成反過來。實務上法院會依評估報告決定是否認可,這條線是最後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