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下列有關損失補償之敘述,何者錯誤?
A損失補償之請求,與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相同,僅限於第三人始得提起正確答案
B第三人請求損失補償時,如其有可歸責之事由,法院得減免其金額
C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
D損失補償之請求,自損失發生後,經過五年者,不得為之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為本題答案。警職法第31條規定,人民(包含義務人與第三人)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均得請求補償,非僅限第三人。與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僅限第三人請求補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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