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一般行政類科行政法113 年第 25 題單選題
有關國家賠償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外國人在一定條件下亦得請求國家賠償
B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屬於國家賠償法上之公務員概念
C僅行政處分才屬於行使公權力之概念正確答案
D公務員事實認定錯誤亦屬違法
C正確答案
國家賠償法中「行使公權力」不限於行政處分,尚包含行政事實行為等,本題選錯誤敘述。
為什麼答案是 C
行使公權力不限於行政處分,尚包含行政事實行為(如警察開槍、拖吊車輛)等具備國家統治權作用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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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家賠償法中「行使公權力」不限於行政處分,尚包含行政事實行為等,本題選錯誤敘述。
看到「僅...才」通常是錯的!公權力行為包含行政處分、事實行為等,絕不限於行政處分。
逐選項分析
A✕
依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外國人為被害人時,採「互惠原則」,於一定條件下亦得請求國家賠償。
B✕
依國家賠償法第4條規定,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
C✓ 正確
行使公權力不限於行政處分,尚包含行政事實行為(如警察開槍、拖吊車輛)等具備國家統治權作用之行為。
D✕
實務見解認為,公務員執行職務時若發生事實認定錯誤,進而導致適用法規錯誤或侵害人民權利,亦屬於國賠法上之違法(不法)範疇。
行使公權力之範圍與舉例
| 行為類型 | 是否屬行使公權力 | 常見舉例 |
|---|
| 行政處分 | 是 | 開立交通罰單、核發建築執照 |
| 行政事實行為 | 是 | 警察開槍制止犯罪、拖吊違規車輛 |
| 行政契約 | 是 | 與民間簽訂具公法性質之BOT契約 |
| 私經濟行為 | 否 | 政府機關採購辦公用品、租用車輛 |
選項C使用「僅」字將「行使公權力」限縮於「行政處分」。實際上,公權力行為還包含行政事實行為(如警察強制拖吊)、行政指導等,只要具備統治權作用皆屬之,考生易因名詞狹隘化而誤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