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為直轄市市長罷免案之被罷免人,乙為直轄市市議員罷免案之被罷免人,若甲、乙二人之罷免案投票結果均遭否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在甲之任期內,不得對甲再為罷免案之提議;在罷免案投票結果公告屆滿 1 年後,得對乙再為罷免案之提議
B在罷免案投票結果公告屆滿 1 年後,得對甲再為罷免案之提議;在乙之任期內,不得對乙再為罷免案之提議
C在罷免案投票結果公告屆滿 1 年後,得對甲、乙二人再為罷免案之提議
D在甲、乙二人之任期內,不得對甲、乙二人再為罷免案之提議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正解。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92 條,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不分首長或議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