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概要114 年第 17 題單選題
有關行政區劃法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依憲法規定,行政區劃係屬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
B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新設、廢止或調整之依據為行政區劃法正確答案
C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依地方制度法辦理
D村(里)、鄰之編組及調整辦法,由各直轄市、縣(市)自行訂定之
B正確答案
我國目前尚未制定「行政區劃法」,行政區域之新設、廢止或調整主要依據《地方制度法》辦理。
為什麼答案是 B
地方制度法第7條規定行政區域之調整依法律規定行之,但「行政區劃法」目前仍為草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故現行實務上無法以該法為依據。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我國目前尚未制定「行政區劃法」,行政區域之新設、廢止或調整主要依據《地方制度法》辦理。
看到「行政區劃法」就要有警覺,我國目前根本還沒有完成這部法律的立法,因此不可能作為現行調整的依據。
逐選項分析
A✕
依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2款規定,「行政區劃」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敘述正確,不選。
B✓ 正確
地方制度法第7條規定行政區域之調整依法律規定行之,但「行政區劃法」目前仍為草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故現行實務上無法以該法為依據。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C✕
依地方制度法第7條之1第1項規定,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依本法(地方制度法)之規定辦理。敘述正確,不選。
D✕
依地方制度法第7條第3項規定,村(裡)、鄰之編組及調整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另定之。敘述正確,不選。
行政區劃相關法源與層級對照
| 行政層級 | 調整事項 | 法源依據 |
|---|
| 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 | 新設、廢止或行政區域調整 | 依法律規定行之(目前依地方制度法,行政區劃法尚未立法) |
| 縣市 | 改制或合併改制為直轄市 | 地方制度法第7-1條 |
| 村里、鄰 | 編組及調整辦法 | 由直轄市、縣(市)自行訂定自治法規 |
考生容易誤以為既然法規名稱叫「行政區劃法」,就理所當然是行政區劃的依據。然而,我國《行政區劃法》歷經多年討論仍未完成立法,這是一個經典的「未立法專法」陷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