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7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中華民國之國防、警察、海關或其他有關機關人員,對於在領海之人,認為有違犯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虞,得進行何種職權措施:
A登臨、逮捕或留置
B緊追、登臨、檢查正確答案
C扣留、逮捕或留置
D檢查、逮捕或留置
B正確答案
領海法第17條:國防、警察、海關等對領海內違法嫌疑人得「緊追、登臨、檢查」。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解。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7條,對領海內有違法之虞者,得進行緊追、登臨、檢查,必要時才予扣留、逮捕或留置。
考點:強制處分混淆考點:領海執法職權考點:執法階段錯置考點:條文要件不全
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