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7 年第 5 題單選題
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對於海巡人員之用槍時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海域治安時
B對於民眾之騷動行為,足以擾亂海域治安時
C民眾持刀棍圍攻安檢所時正確答案
D處理海上喋血案件,押解凶嫌返港時
C正確答案
海巡人員用槍須符合「急迫需要」,C 持刀棍圍攻屬正當防衛情境,可合法用槍。
為什麼答案是 C
民眾持刀棍圍攻安檢所,已對海巡人員及設施構成急迫生命身體危害,符合用槍要件,得合法使用槍械制止。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海巡人員用槍須符合「急迫需要」,C 持刀棍圍攻屬正當防衛情境,可合法用槍。
用槍 = 急迫危害 + 比例原則。看到「騷動」「押解」「避免變故」太抽象,都不夠急迫。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為避免非常變故」屬於用「械」(戒具、警棍)的時機,不是用「槍」的時機。題目問用槍,故錯誤。
B✕ 陷阱
單純「騷動行為」未達急迫危害生命身體的程度,僅能使用警棍等戒具驅散,不得直接用槍,違反比例原則。
C✓ 正確
民眾持刀棍圍攻安檢所,已對海巡人員及設施構成急迫生命身體危害,符合用槍要件,得合法使用槍械制止。
D✕ 陷阱
押解凶嫌返港時凶嫌已被制伏,無急迫抵抗情況,不符用槍時機;除非凶嫌脫逃或反抗才可能動用。
海巡人員用槍 vs 用械時機對照
| 情境 | 用槍 | 用械(警棍/戒具) | 理由 |
|---|
| 避免非常變故維持治安 | ✗ | ✓ | 危害程度低 |
| 民眾騷動擾亂治安 | ✗ | ✓ | 尚未急迫 |
| 持刀棍圍攻安檢所 | ✓ | ✓ | 急迫危害人身 |
| 押解已制伏凶嫌 | ✗ | ✓ | 無抵抗無急迫 |
本題最大陷阱是「用槍」與「用械(警棍、戒具)」時機混淆。A、B 看似合理但屬於用械而非用槍時機;D 則是無急迫性情境。只有 C 達到「急迫危害生命身體」的用槍門檻。
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