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7 年第 10 題單選題
巡防機關主管業務之簡任職、上校、警監、關務監以上人員,執行海岸巡防法第4條所定犯罪調查職務,視同刑事訴訟法何層級之司法警察官(員):
A第227條之司法警察官
B第228條之司法警察官
C第229條之司法警察官正確答案
D第230條之司法警察官
C正確答案
海巡機關高階主管(簡任職、上校、警監、關務監以上)執行犯罪調查時,依法視同刑事訴訟法第229條之司法警察官。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現行海岸巡防法第11條(修法前為第10條)規定,海巡機關主管業務之簡任職、上校、警監、關務監以上人員,視同刑事訴訟法第229條之司法警察官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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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海巡機關高階主管(簡任職、上校、警監、關務監以上)執行犯罪調查時,依法視同刑事訴訟法第229條之司法警察官。
看到「簡任、上校、警監、關務監」等最高階官階,直接對應刑訴法最前段的第229條(高階司法警察官)。
逐選項分析
A✕
刑事訴訟法第227條係規定檢察官因告訴、告發等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開始偵查,法規中並無「第227條之司法警察官」之編制。
B✕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同樣為檢察官發動偵查之相關規定,並無「第228條之司法警察官」之職銜。
C✓ 正確
依現行海岸巡防法第11條(修法前為第10條)規定,海巡機關主管業務之簡任職、上校、警監、關務監以上人員,視同刑事訴訟法第229條之司法警察官 [1.1]。
D✕ 陷阱
刑事訴訟法第230條之司法警察官,對應的是海巡機關主管業務之「薦任職、上尉、警正、高級關務員以上」之中階人員,而非題幹所述之高階人員。
海巡機關人員與司法警察身分對照表
| 海巡機關人員階級 | 文/軍/警/關務對應 | 視同身分 | 刑事訴訟法條文 |
|---|
| 高階主管 | 簡任職 / 上校 / 警監 / 關務監 | 司法警察官 | 第229條 |
| 中階主管 | 薦任職 / 上尉 / 警正 / 高級關務員 | 司法警察官 | 第230條 |
| 基層人員 | 前二項以外之人員 | 司法警察 | 第231條 |
考選部極愛將海巡人員的「官階」與刑事訴訟法的「司法警察(官)層級」進行連連看測驗。務必記住口訣:「高階對229、中階對230、基層對231」。
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