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13 年第 1 題單選題
下列何種行為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之散布謠言行為?
A甲因遭交通違規檢舉,留言指稱警察局培養偷拍達人,地方已充滿了白色恐怖
B甲因一時疏忽混淆停車位置,誤認自己所有之小客車遭竊,乃於社群網站張貼遭竊訊息,請求協助尋車
C甲於自己 IG 帳號刊登與乙擁抱照片,文字註記「終於到了可以公開的時間了」,影射散布乙懷孕之假消息
D甲除在網路散布將發生大地震及海嘯外,亦於受訪時將此內容告知記者,臺灣將遭逢史上前所未有之巨大核能災變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散布謠言須具備「捏造不實」+「足生公安之虞」+「散布於眾」三要件,D 的核災謠言完全符合。
為什麼答案是 D
捏造大地震、海嘯、核災等不實重大災害訊息,並透過網路及記者散布於眾,足以引起民眾恐慌,影響公共安寧,完全符合散布謠言要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散布謠言須具備「捏造不實」+「足生公安之虞」+「散布於眾」三要件,D 的核災謠言完全符合。
看是否會讓「社會大眾恐慌」=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只有 D 的核災海嘯謠言達到此程度。
逐選項分析
A✕
屬於對公權力的批評、情緒性言論,屬言論自由範疇,雖誇大但非捏造具體不實事件,也不足以引發公眾恐慌。
B✕ 陷阱
甲主觀上誤認為車輛遭竊,並非「明知不實而捏造」,欠缺故意要件,且僅為私人尋車,不足以影響公共安寧。
C✕ 陷阱
影射乙懷孕屬私人感情八卦,縱為不實也僅涉及個人名譽(可能涉及妨害名譽),並未達到「影響公共安寧」的程度。
D✓ 正確
捏造大地震、海嘯、核災等不實重大災害訊息,並透過網路及記者散布於眾,足以引起民眾恐慌,影響公共安寧,完全符合散布謠言要件。
散布謠言三要件(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 要件 | 內容 | 本題對應 | 判斷重點 |
|---|
| 捏造不實 | 明知虛假仍編造 | D 核災非事實 | 須為故意 |
| 散布於眾 | 使不特定多數人知悉 | D 網路+受訪 | 公開傳播 |
| 足生公安之虞 | 足以影響公共安寧 | D 引發恐慌 | 關鍵門檻 |
考生常誤以為只要「散布不實訊息」即構成,忽略最關鍵的「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要件。A 是批評、B 欠缺故意、C 屬私人事務,都無法達到公共安寧受威脅的程度,只有 D 的災變謠言才會造成社會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