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15 年第 46 題單選題
審計人員如何行使其審計職權?
A依監察院之意見行使
B部分依法獨立行使,部分依監察院之意見行使
C部分依法獨立行使,部分依立法院之意見行使
D依法獨立行使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審計職權,不受任何干涉,這是審計獨立性的核心。
為什麼答案是 D
審計法第10條明定: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其審計職權,不受干涉。這是確保審計客觀公正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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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審計職權,不受任何干涉,這是審計獨立性的核心。
看到「審計」+「職權」,直覺選「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獨立是基本原則。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雖然審計部隸屬監察院,但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時並非依監察院意見,而是依法獨立行使,組織隸屬≠職權聽命。
B✕
審計職權全部依法獨立行使,沒有「部分聽命監察院」這種折衷情形,此選項為混淆設計。
C✕
立法院負責議決預算與審查決算,但不得指揮審計人員,審計人員不受立法院意見拘束。
D✓ 正確
審計法第10條明定: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其審計職權,不受干涉。這是確保審計客觀公正的基石。
審計獨立性三層次
| 層面 | 內容 | 法源 | 重點 |
|---|
| 組織獨立 | 審計部隸屬監察院 | 憲法第90條 | 與行政權分離 |
| 職權獨立 | 依法獨立行使不受干涉 | 審計法第10條 | 本題考點 |
| 人事獨立 | 審計長任期6年 | 審計部組織法 | 不隨政黨更迭 |
考生常誤以為審計部隸屬監察院,所以要「聽監察院的」。其實組織隸屬關係與職權行使是兩回事,審計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完全獨立,連監察院也不能指揮,這正是審計制度設計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