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概要109 年第 17 題單選題考點:應有部分性質考點:共有物處分
分別共有乃數人按其應有部分享有一物之所有權。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分別共有之敘述,何者錯誤?
A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乃具體限定在共有物之特定部分正確答案
B各共有人非經共有人全體同意,不得處分共有物
C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D各共有人原則上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
A正確答案
分別共有之應有部分為抽象比例,非具體限定於共有物之特定部分,故選項A敘述錯誤。
逐選項解析
A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乃具體限定在共有物之特定部分應有部分性質✓ 正確
應有部分為所有權之抽象比例,存在於共有物之全部,並非具體限定於共有物之特定部分,故本敘述錯誤。
B各共有人非經共有人全體同意,不得處分共有物共有物處分✕ 錯誤
依民法第819條第2項規定,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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