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05 年第 5 題單選題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境內經營何種業務,其成本費用分攤困難者,得申請以境內營業收入之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A國際運輸正確答案
B承包營建工程
C提供技術服務
D出租機器設備
A正確答案
外國營利事業在台經營國際運輸,成本難分攤者,可按境內營收10%核定所得額。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所得稅法第25條,總機構在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國際運輸,成本費用分攤困難者,得申請按境內營收10%為所得額,這是海運空運特設的簡化課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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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外國營利事業在台經營國際運輸,成本難分攤者,可按境內營收10%核定所得額。
關鍵字「10%」+「成本分攤困難」→ 直接對應國際運輸業(所得稅法§25特殊規定)。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所得稅法第25條,總機構在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國際運輸,成本費用分攤困難者,得申請按境內營收10%為所得額,這是海運空運特設的簡化課稅方式。
B✕ 陷阱
承包營建工程雖也在所得稅法第25條列舉中,但適用的核定比例為境內營收15%,非10%,考生常誤記比例而中陷阱。
C✕ 陷阱
提供技術服務同屬所得稅法第25條適用業務,但核定比例為15%,不是10%,屬常見混淆選項。
D✕ 陷阱
出租機器設備同樣適用15%,非10%。本條4類業務中,只有「國際運輸」是10%,其餘三類都是15%。
所得稅法§25 境外營利事業核定所得額比例
| 業務類型 | 核定比例 | 適用條件 | 申請方式 |
|---|
| 國際運輸 | 10% | 成本費用分攤困難 | 報經財政部核准 |
| 承包營建工程 | 15% | 同上 | 同上 |
| 提供技術服務 | 15% | 同上 | 同上 |
| 出租機器設備 | 15% | 同上 | 同上 |
本題四個選項全是所得稅法§25適用業務,差別只在「核定比例」。考生若只記得「有10%這個規定」卻忘了對應哪類業務,就會四選一全都覺得對。口訣:運輸10,其他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