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08 年第 3 題單選題
吉利公司107年度結算申報之應納稅額為900,000元,惟經國稅局調整核定為1,200,000元,則該公司108年應申報之暫繳稅額為何?
A900,000元
B450,000元正確答案
C600,000元
D1,200,000元
B正確答案
營所稅暫繳稅額=上年度結算申報『自行申報』應納稅額 × 1/2,與核定數無關。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所得稅法第 67 條,暫繳稅額以『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之 1/2 計算。900,000 × 1/2 = 450,000 元,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營所稅暫繳稅額=上年度結算申報『自行申報』應納稅額 × 1/2,與核定數無關。
看到暫繳→抓『自行申報應納稅額』× 1/2,國稅局調整數是干擾項。900,000 × 1/2 = 450,000。
逐選項分析
A✕
900,000 是上年度自行申報應納稅額『全額』,不是暫繳額。暫繳只繳一半。
B✓ 正確
依所得稅法第 67 條,暫繳稅額以『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之 1/2 計算。900,000 × 1/2 = 450,000 元,正解。
C✕ 陷阱
600,000 是『國稅局核定 1,200,000 × 1/2』的陷阱算法。暫繳基礎是自行申報數,不是核定數。
D✕
1,200,000 是國稅局核定應納稅額全額,既非暫繳基礎,也未乘 1/2,雙重錯誤。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制度速記
| 項目 | 內容 | 法源 | 備註 |
|---|
| 申報期間 | 每年 9/1~9/30 | 所得稅法 §67 | 逾期加計利息 |
| 計算基礎 | 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 | 所得稅法 §67 | 非核定數 |
| 暫繳比率 | × 1/2 | 所得稅法 §67 | 固定比率 |
| 替代方案 | 按當年 1-6 月營業收入試算 | 所得稅法 §67 | 會計師簽證者適用 |
題目同時給『自行申報 900,000』與『國稅局核定 1,200,000』,陷阱在誘導考生用核定數計算。但所得稅法第 67 條明定暫繳基礎為『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即納稅人自行申報數,與事後核定調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