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10 年第 31 題單選題
依據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申請戶之戶內人口均應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幾日?
A90 日
B100 日
C152 日
D183 日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申請要件:戶內人口最近一年居住國內須超過183日。
為什麼答案是 D
社會救助法第4條規定,低收入戶申請戶之戶內人口應實際居住於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即一年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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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申請要件:戶內人口最近一年居住國內須超過183日。
記「183日」=一年過半(365÷2≈182.5),稅法、健保、社救法的居住認定都愛用這個數字。
逐選項分析
A✕
90日為部分簽證或短期居留概念,非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認定標準。
B✕ 陷阱
100日是整數陷阱,看似合理但法律無此規定,考生憑感覺常誤選。
D✓ 正確
社會救助法第4條規定,低收入戶申請戶之戶內人口應實際居住於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即一年過半。
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申請要件
| 要件 | 內容 | 法源 | 備註 |
|---|
| 居住地 | 實際居住戶籍所在直轄市、縣(市) | 社救法§4 | 非僅設籍 |
| 居住日數 |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 社救法§4 | 一年過半 |
| 家庭總收入 | 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 | 社救法§4 | 收入門檻 |
| 家庭財產 | 動產、不動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金額 | 社救法§4 | 財產門檻 |
考生常把「183日」與稅法居住者認定、全民健保投保資格搞混,雖然數字一樣但條文依據不同。本題須鎖定社會救助法,且注意是『最近一年超過183日』而非『連續18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