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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04 年第 25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住所、居所之敘述,何者正確?

A法人沒有住所,只有居所
B每個人只能有一個意定住所與一個意定居所
C18歲以上之自然人即可自己設定住所
D因特定行為選定居所者,關於其行為,視為住所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因特定行為選定居所者,關於其行為視為住所(民法第23條),為選定居所之法律效果。

逐選項解析

A法人沒有住所,只有居所✕ 錯誤
法人以其主事務所所在地為住所(民法第29條),公司則以本公司所在地為住所,法人當然有住所。此敘述顛倒事實。
B每個人只能有一個意定住所與一個意定居所✕ 易錯陷阱
依住所單一原則,一人同時只能有一個住所(民法第20條第2項),但居所沒有數量限制,可以有多個居所。敘述把居所也限制為一個是錯的。
C18歲以上之自然人即可自己設定住所✕ 易錯陷阱
D因特定行為選定居所者,關於其行為,視為住所✓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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