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總統、副總統之選舉與罷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
B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立法院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C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
D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 3 分之 1 之提議,並經全體立法委員 3 分之 2 同意提出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依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總統、副總統罷免案須『全體立委1/4提議、2/3同意』提出,非1/3提議;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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