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與稅收自主為地方自治的內涵之一,從既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內涵觀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實施須由地方負擔經費時,因為法律之制定,無待地方參與,由立法院制定即可正確答案
B地方可以獨立管理並使用地方財產
C地方施政所需之經費負擔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D對地方負有協力義務之事項,中央依據法律可使地方分擔一定費用
答案與詳解
釋字550號指出:法律之實施須由地方負擔經費者,於制定過程中應給予地方政府充分之參與機會,不能由立法院單方決定後強加於地方。此敘述違反程序參與要求,為錯誤敘述(即本題要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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