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111 年第 3 題單選題
依憲法規定及相關學理,關於軍事審判權,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憲法第 9 條明文保障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正確答案
B為維護軍紀,軍事法院判決應經國防部部長之核可
C憲法第 9 條明文規定現役軍人應受軍事審判
D法律不得規定僅軍事審判機關對軍人犯罪有專屬審判權
A正確答案
憲法第9條明文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此為消極排除條款,絕對保障非軍人不受軍審,但並非強制現役軍人「必須」受軍審。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憲法第9條明文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這是一個「消極排除」條款,其核心目的在於直接且明確地保障一般人民(非現役軍人)絕對不受軍事審判之權利,確保一般人民的訴訟權由普通法院來保障,不受軍事機關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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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第9條明文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此為消極排除條款,絕對保障非軍人不受軍審,但並非強制現役軍人「必須」受軍審。
看到「憲法第9條」,直接聯想「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現役軍人是否受軍審由立法者決定,且軍事審判必須獨立,長官不可核閱判決。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憲法第9條明文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這是一個「消極排除」條款,其核心目的在於直接且明確地保障一般人民(非現役軍人)絕對不受軍事審判之權利,確保一般人民的訴訟權由普通法院來保障,不受軍事機關干預。
B✕
錯誤。依據司法院釋字第436號解釋,軍事審判機關所行使的權力同樣屬於國家刑罰權的一種,因此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與審判獨立原則。軍事法官應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長官干涉,故軍事法院的判決絕不應交由國防部長或軍事長官核可,否則即屬違憲。
C✕ 陷阱
錯誤。憲法第9條規定「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僅是保障非軍人不受軍審,但並非「積極規定」現役軍人一律「必須」或「應」受軍事審判。現役軍人是否受軍事審判,屬於立法者的「立法形成自由」。例如我國現行法已規定,現役軍人平時犯罪由普通法院審理。
D✕
錯誤。依釋字第436號解釋,軍審機關對軍人犯罪雖無「絕對專屬審判權」(例如與軍紀無關之罪應由普通法院審判),但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針對「軍事相關犯罪」或戰時狀態,法律「仍得」規定由軍事審判機關專屬管轄。因此選項稱「法律不得規定」過於絕對而錯誤。
憲法第9條與軍事審判權核心概念
| 身分/概念 | 憲法規定與釋字 | 內涵說明 | 備註 |
|---|
| 非現役軍人 | 憲法第9條 | 絕對不受軍事審判 | 憲法明文保障的底線 |
| 現役軍人 | 憲法第9條 | 未必受軍事審判 | 屬立法形成自由(現行法平時歸普通法院) |
| 審判獨立 | 釋字第436號 | 軍事審判屬國家刑罰權,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 判決不可由軍事長官核可 |
| 專屬管轄權 | 釋字第436號 | 軍審機關對軍人犯罪「無」絕對專屬審判權 | 與軍紀無關之罪應由普通法院審判 |
考生常將「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誤解為「現役軍人『必須』受軍事審判」。實際上,憲法只是開了一扇門允許軍審存在,但要不要把現役軍人送軍審,完全是立法者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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