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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10820單選題

依據訴願法規定,有關訴願參加之敘述,何者正確?

A與行政處分相對人利害關係相反之人,申請參加訴願,應經處分相對人同意
B受理訴願機關知有與行政處分相對人利害關係相反之人時,應通知其參加訴願正確答案
C申請參加訴願得以言詞方式為之
D受理訴願機關通知參加訴願而未參加者,訴願決定對之不生效力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訴願決定若會影響第三人權益(利害關係相反之人),受理訴願機關應通知其參加訴願;且申請參加須以書面為之。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訴願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訴願決定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足以影響第三人(即利害關係相反之人)權益者,受理訴願機關應於作成訴願決定之前,通知其參加訴願程序。

考點:參加訴願要件考點:利害關係相反參加考點:參加訴願程式考點:訴願決定效力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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