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4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一般民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一般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人事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戶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司法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外交事務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交通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安全保防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法制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社會工作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社會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原住民族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海巡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商業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教育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移民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勞工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智慧財產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農業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僑務行政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警察行政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員級晉高員-業務類-航港局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員級晉高員-業務類-臺灣港務公司關務人員升官等關務薦任-關務類
行政法10824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訴訟再審之事由?

A當事人之代理人關於該訴訟有刑事上應罰之行為,影響於判決
B當事人發現未經斟酌之證物,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裁判
C第三人因非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防禦方法正確答案
D鑑定人就為判決基礎之鑑定為虛偽陳述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再審是當事人救濟程序;第三人未參加訴訟應走『重新審理』而非再審。

為什麼答案是 C

第三人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防禦方法,應聲請『重新審理』(行政訴訟法第284條),不是再審!再審限於『當事人』,這是最經典的陷阱。

考點:再審事由-刑事行為考點:再審事由-新證物考點:重新審理(非再審)考點:再審事由-虛偽鑑定
載入中…

行政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行政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