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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07 年第 30 題單選題考點:定期契約期滿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18 條規定,在下列那一情形下,勞工得向雇主請求發給資遣費?

A特定性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者
B臨時性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者
C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正確答案
D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勞基法第18條列舉「不得請領資遣費」的情形,反面解釋雇主違法致勞工被迫離職(第14條)仍可請資遣費。

逐選項解析

A特定性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者定期契約期滿✕ 錯誤
特定性定期契約期滿離職,屬勞基法第18條明定「不得請求資遣費」的情形,因為契約本就約定有期限,期滿終止屬正常結束。
B臨時性定期勞動契約期滿離職者定期契約期滿✕ 易錯陷阱
臨時性定期契約期滿同樣落入第18條不得請求資遣費之範圍。考生易誤以為「臨時性」勞工較弱勢應有保障,但定期契約本質即為期滿終止。
C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正確
D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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