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 732 號解釋,捷運設施毗鄰地區土地徵收案,報請徵收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所依據之法律,違反下列何種原則,而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有違?
A信賴保護原則
B平等原則正確答案
C比例原則
D法律明確性原則
答案與詳解
此處之「比例原則」即釋字第732號所揭示之核心。徵收「非交通事業所必須」之毗鄰土地,超過達成捷運建設目的之必要範圍,不符必要性(最小侵害手段),故違反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財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有違,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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