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111 年第 4 題單選題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或買賣契約書時,經紀人應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並由何人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
A不動產經紀人
B相對人正確答案
C地政士
D公司代表人
B正確答案
不動產說明書交付相對人後,須由相對人簽章確認已收受並了解內容,才能保障交易安全。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紀人交付不動產說明書後,應由相對人在說明書上簽章,以證明已收受並確認內容。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不動產說明書交付相對人後,須由相對人簽章確認已收受並了解內容,才能保障交易安全。
記住「說明書給誰看、誰就要簽章」,交付對象是相對人,簽章人也是相對人。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經紀人是交付說明書的義務人,但簽章確認收受的是相對人,不是經紀人自己。
B✓ 正確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紀人交付不動產說明書後,應由相對人在說明書上簽章,以證明已收受並確認內容。
C✕
地政士主要負責地政登記相關事務,並非不動產說明書簽章的對象。
D✕
公司代表人是經紀業內部管理職務,與說明書簽章程序無關。
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簽章流程
| 步驟 | 行為人 | 說明 |
|---|
| 1.製作說明書 | 經紀業/經紀人 | 依規定製作不動產說明書 |
| 2.交付說明書 | 經紀人 | 於簽訂租賃或買賣契約前交付相對人 |
| 3.簽章確認 | 相對人 | 在說明書上簽章表示已收受並確認內容 |
考生容易誤以為簽章的人是經紀人本身(因為經紀人是交付義務人),但實際上簽章確認收受的人是接受說明書的相對人,兩者角色不同,要仔細區分「交付者」與「簽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