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14 年第 45 題單選題
下列何選項非屬審計法第2條規定之審計職權?
A監督預算之執行
B核定收支命令
C審核總預算之適正性正確答案
D核定財務責任
C正確答案
審計法第2條列舉7款審計職權,包含監督預算執行、核定收支命令、稽察財務、審定決算、稽察財物、考核績效、核定財務責任,但不含「審核總預算之適正性」。
為什麼答案是 C
審核「總預算之適正性」非審計職權!總預算編製屬主計機關、審議屬立法院;審計機關是「事後」審核決算,而非事前審查預算編列是否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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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審計法第2條列舉7款審計職權,包含監督預算執行、核定收支命令、稽察財務、審定決算、稽察財物、考核績效、核定財務責任,但不含「審核總預算之適正性」。
總預算編列屬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與立法院權責,審計部是「事後審計」,不審「編列適正性」,看到選項有「總預算」要警覺。
逐選項分析
A✕
審計法第2條第1款明定「監督預算之執行」為審計職權,屬事中審計的核心工作。
B✕
審計法第2條第2款「核定收支命令」,審計機關對各機關支付命令及收入報告有核簽權。
C✓ 正確
審核「總預算之適正性」非審計職權!總預算編製屬主計機關、審議屬立法院;審計機關是「事後」審核決算,而非事前審查預算編列是否適正。
D✕
審計法第2條第7款「核定財務責任」,對違失人員財務責任之判定為審計職權重要環節。
審計法第2條審計職權7款
| 款次 | 職權內容 | 性質 |
|---|
| 1 | 監督預算之執行 | 事中 |
| 2 | 核定收支命令 | 事中 |
| 3 | 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 事後 |
| 4 | 稽察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 事後 |
| 5 | 考核財務效能 | 事後 |
| 6 | 核定財務責任 | 事後 |
| 7 | 其他依法律應行辦理之審計事項 | 概括 |
C選項用「審核總預算之適正性」偷換「審定總決算」。審計部職權是審「決算」不是審「預算編列是否適正」,預算的適正性屬立法院審議範疇,考生若未熟記第2條7款極易誤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