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關於行政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無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B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C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不得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正確答案
D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C正確答案
行政行為應明確,但不禁止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立法技術上本即常見。
為什麼答案是 C
行政程序法第5條僅要求「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並未禁止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不確定法律概念(如公共利益、必要)是立法常態,只要可由解釋確定即可,故此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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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行為應明確,但不禁止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立法技術上本即常見。
看到「不得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直接刪—這是行政法上公認可使用的立法技術。
逐選項分析
A✕
此為平等原則,行政程序法第6條明文: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敘述正確。
B✕
此為信賴保護原則,行政程序法第8條後段:行政行為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敘述正確。
C✓ 正確
行政程序法第5條僅要求「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並未禁止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不確定法律概念(如公共利益、必要)是立法常態,只要可由解釋確定即可,故此敘述錯誤。
D✕
行政程序法第10條: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敘述正確。
行政程序法行政行為一般原則速記
| 條號 | 原則 | 核心內容 |
|---|
| 第4條 | 依法行政 | 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拘束 |
| 第5條 | 明確性原則 | 內容應明確(但可用不確定法律概念) |
| 第6條 | 平等原則 | 無正當理由不得差別待遇 |
| 第7條 | 比例原則 | 適當性、必要性、衡量性 |
| 第8條 | 誠信與信賴保護 | 誠實信用、保護正當合理信賴 |
| 第10條 | 裁量原則 | 不得逾越、符合授權目的 |
考生看到「明確」就直覺認為要禁止模糊用語,落入陷阱。實則明確性原則與不確定法律概念並存,後者是立法技術的必要工具,大法官與學理一致承認,只要可經由解釋確定即符合明確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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