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五等考試-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04 年第 25 題單選題
社會救助法規定的「家庭人口」,下列何者錯誤?
A同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B不同戶之兄弟姐妹正確答案
C配偶
D同住子女
B正確答案
社救法家庭人口採同戶/同住為原則,兄弟姊妹不同戶不列入計算。
為什麼答案是 B
兄弟姊妹須「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才列入家庭人口,「不同戶」的兄弟姊妹不算,故為錯誤敘述,即本題應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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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社救法家庭人口採同戶/同住為原則,兄弟姊妹不同戶不列入計算。
看到「不同戶」先警覺!社救法強調共同生活、同戶籍才算家庭人口。
逐選項分析
A✕
同戶之一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屬於家庭人口計算範圍,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
B✓ 正確
兄弟姊妹須「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才列入家庭人口,「不同戶」的兄弟姊妹不算,故為錯誤敘述,即本題應選答案。
C✕
配偶為當然家庭人口,不論是否同住皆計入,為社救法明文規範。
D✕
同住之子女(未成年或受扶養)屬家庭人口,用以計算家庭總收入與財產。
社會救助法第5條—家庭人口範圍
| 身分 | 是否計入 | 條件 |
|---|
| 配偶 | 是 | 當然計入 |
| 一親等直系血親 | 是 | 父母、子女 |
| 同一戶籍直系血親 | 是 | 祖父母、孫子女等 |
| 同一戶籍兄弟姊妹 | 是 | 須同戶或共同生活 |
| 不同戶兄弟姊妹 | 否 | 本題陷阱 |
考選部最愛在「同戶/不同戶」動手腳!兄弟姊妹不像配偶或父母具當然親屬地位,必須符合「同一戶籍」要件才算家庭人口,這是社救法認定「經濟共同體」的核心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