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概要104 年第 13 題單選題考點:干擾數字
依據地方制度法,縣(市)議員總額最多不得超過幾人?
C正確答案
地方制度法第33條規定,縣(市)議員總額上限為60人。
逐選項解析
A55人干擾數字✕ 錯誤
55人非地方制度法所定上限,為干擾選項。縣(市)議員總額依人口級距計算,最高可達60人。
B57人干擾數字✕ 錯誤
57人並非法定上限,單純干擾選項,無對應條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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