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概要104 年第 17 題單選題
司法院釋字第550號解釋,地方自治團體受憲法制度保障,但於不侵害其自主權核心領域之限度內,基於國家整體施政之需要,對地方負有何種義務之全民健康保險事項,中央依據法律使地方分擔保險費之補助,尚非憲法所不許?
A正確答案
釋字550號:中央辦健保,地方負「協力義務」,分擔保費補助不違憲。
為什麼答案是 A
釋字550號明確指出,全民健保屬國家整體施政需要,地方自治團體在不侵害自治核心領域下,負有「協力義務」,故中央要求地方分擔保費補助尚非憲法所不許。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550號:中央辦健保,地方負「協力義務」,分擔保費補助不違憲。
關鍵字記「550號+健保+協力義務」,一組背起來直接秒殺。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釋字550號明確指出,全民健保屬國家整體施政需要,地方自治團體在不侵害自治核心領域下,負有「協力義務」,故中央要求地方分擔保費補助尚非憲法所不許。
B✕ 陷阱
「督導」是上對下的監督關係,中央對地方才有督導,地方對中央政策不會用「督導義務」,方向顛倒。
C✕
「支援義務」非釋字550號用語,也非地方制度法概念,屬臨時性協助用詞,與健保分擔保費的制度性義務不符。
D✕ 陷阱
題幹本身提到「分擔保險費之補助」,若再選「補助義務」會語意循環。且補助通常是上級對下級,地方對中央政策不稱補助義務。
釋字550號重點整理
| 項目 | 內容 |
|---|
| 事件 | 全民健保法地方分擔保費爭議 |
| 核心概念 | 地方自治團體受制度性保障 |
| 地方義務 | 協力義務(非督導、非補助) |
| 結論 | 中央令地方分擔健保費補助,尚非憲法所不許 |
| 前提 | 不得侵害地方自治核心領域 |
本題四個選項都是「○○義務」,極易混淆。關鍵要記住釋字550號原文用語是「協力義務」,表達地方對國家整體施政的配合關係,而非督導(方向錯)、支援(太臨時)、補助(對象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