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111年5月18日將其持有之臺南市土地1筆及房屋1棟贈與其子,贈與當時該土地之公告土地現值為1,000,000,而土地與房屋之市價分別為1,500,000,其子已成年,有正當職業並已小有積蓄,若該移轉之土地增值稅60,000由其子支付,則此項贈與總額為何?
A$4,640,000正確答案
B$5,000,000正確答案
C$9,140,000
D$9,500,000
答案與詳解
贈與財產價值以公告土地現值400萬+房屋評定標準價100萬=500萬計算;因屬附有負擔贈與,受贈人代付之土地增值稅30萬與契稅6萬合計36萬可自贈與額中扣除,500萬-36萬=464萬,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