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3 年第 10 題單選題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下列何者應課徵贈與稅?
A將售屋所賺600萬元利潤存入配偶名下戶頭
B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債務正確答案
C哥哥將房子賣給弟弟,且弟弟可提出支付價款之證明
D先生將其名下淨值1,000萬元股票,以200萬元為代價賣給太太
B正確答案
贈與稅課徵對象為財產無償移轉;免除債務屬視同贈與,應課贈與稅。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遺贈稅法第5條第1款,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以贈與論,應課徵贈與稅。這是典型「視同贈與」態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贈與稅課徵對象為財產無償移轉;免除債務屬視同贈與,應課贈與稅。
記住「夫妻間移轉免稅、有對價非贈與、免除債務視同贈與」三大關鍵。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配偶間相互贈與之財產依遺贈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故存入配偶戶頭不課贈與稅。
B✓ 正確
依遺贈稅法第5條第1款,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以贈與論,應課徵贈與稅。這是典型「視同贈與」態樣。
C✕ 陷阱
二親等內親屬買賣財產原則上以贈與論,但若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則不視為贈與(遺贈稅法第5條第6款但書)。
D✕ 陷阱
雖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差額部分原應以贈與論,但因本題為夫妻間移轉,依第20條第1項第6款不計入贈與總額,故仍免課贈與稅。
遺贈稅法第5條「視同贈與」六大態樣
| 款次 | 態樣 | 關鍵字 | 例外 |
|---|
| 1 | 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 | 免除債務 | 無 |
| 2 | 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 | 低價讓售差額 | 夫妻間免 |
| 3 | 以自己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 | 代墊購產 | 不動產除外 |
| 4 | 因顯著不相當代價出資為他人購產 | 低價出資 | 無 |
| 5 | 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購產 | 未成年購產 | 能證明自有資金 |
| 6 | 二親等內親屬間財產買賣 | 親屬買賣 | 能提出支付價款證明 |
贈與稅課徵的核心是「財產無償移轉」,但考選部最愛考兩種例外情境:一是配偶間移轉不論金額多大都不計入贈與總額,這是法定免稅;二是二親等間財產買賣雖有推定贈與機制,但只要能證明確實支付價款就能破解推定。真正的考點在辨認「視同贈與」六大態樣,像免除債務、以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無償提供資金等,這些形式上不是直接送錢,但實質上讓對方得利,稅法就視同贈與課稅。判斷關鍵:先看身分關係有無法定免稅,再看交易有無對價證明,最後才套用視同贈與態樣。多數考生會被大金額或親屬關係誤導,忽略配偶免稅與支付證明這兩個優先判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