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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320單選題

依113年修正房屋稅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使用權房屋,向該使用權人徵收之
B供自住、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
C房屋遇有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者,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實後,在未重建完成期內,停止課稅
D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法人持有者,全國合計以3戶為限,免徵房屋稅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113年修正房屋稅條例:自然人持有現值10萬以下住家房屋全國3戶免稅,法人不適用此免稅優惠。

為什麼答案是 D

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自然人』持有者,全國合計以3戶為限免徵房屋稅;『法人』持有並不適用此免稅規定,此為本題錯誤敘述。

考點:納稅義務人考點:自住稅率考點:停止課稅考點:免稅主體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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