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3 年第 1 題單選題考點:申請法定事由考點:免加計利息
稅捐稽徵法有關「延期或分期繳納」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遇景氣低迷導致虧損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營業稅
B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申請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者,應依規定加計利息
C遇景氣低迷導致虧損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以實物抵稅
D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3年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稅捐延期或分期繳納限於天災、事變、不可抗力或經濟弱勢,期間最長不得逾3年;稅捐稽徵法第26條未明文免加計利息。
逐選項解析
A遇景氣低迷導致虧損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營業稅申請法定事由✕ 易錯陷阱
「景氣低迷導致虧損」非屬稅捐稽徵法明定之「天災、事變、不可抗力或經濟弱勢」,故不得據此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B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申請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者,應依規定加計利息免加計利息✕ 易錯陷阱
稅捐稽徵法第26條僅明定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或經濟弱勢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之事由與最長3年期間,未明文免加計利息;不得逕將低收入戶免息歸於該條。
C遇景氣低迷導致虧損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以實物抵稅✕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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