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3 年第 17 題單選題
甲公司(帳上無累積虧損)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計算與申報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公司應申報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111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
B計算甲公司111年度未分配盈餘,係以營利事業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或其他法律有關編製財務報告規定處理之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純益項目,可減除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或盈餘及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
C甲公司當年度如有符合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者,該投資金額得列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項
D營利事業依規定計算的未分配盈餘為零或負數者,無須辦理申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未分配盈餘申報採「有申報義務主義」,即使為零或負數仍須申報。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依所得稅法第102條之2規定,營利事業不論盈餘為正、零或負數,均應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僅是無稅額可繳,不得免申報。此為常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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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未分配盈餘申報採「有申報義務主義」,即使為零或負數仍須申報。
看到「為零或負數免申報」直接選,稅法幾乎都是「零申報」而非「免申報」。
逐選項分析
A✕
5月申報期間同時申報前一年度(112)營所稅及前前年度(111)未分配盈餘稅,此為所得稅法規定的申報時程,敘述正確。
B✕
未分配盈餘計算基礎為稅後淨利+稅後淨利以外純益項目,可減除已分配股利及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符合所得稅法第66條之9規定。
C✕
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明定,公司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購置建物、軟硬體等)達一定金額者,該投資金額可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項,敘述正確。
D✓ 正確
錯誤!依所得稅法第102條之2規定,營利事業不論盈餘為正、零或負數,均應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僅是無稅額可繳,不得免申報。此為常見陷阱。
113年5月營所稅申報重點
| 申報項目 | 所屬年度 | 稅率 | 零/負數處理 |
|---|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112年度 | 20% | 仍須申報 |
| 未分配盈餘稅 | 111年度 | 5% | 仍須申報(D錯) |
| 實質投資減除 | 產創§23-3 | — | 列未分配盈餘減項 |
「無稅額」和「免申報」是兩回事!考生常誤以為盈餘為零或負數就不用報,但稅法為掌握課稅資料,要求全面申報,只是計算出來稅額為零。這是稅務法規最愛的送分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