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3 年第 25 題單選題
下列不動產稅率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地價稅之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
B關於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土地增值稅適用「一生一次」之優惠稅率為百分之十
C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其地價稅按千分之六稅率計徵正確答案
D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個人規定計算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C正確答案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若「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依法「免徵」地價稅,而非按千分之六計徵。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土地稅法第19條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應「免徵」地價稅。若「仍為建築使用」才是統按千分之六計徵。本選項將兩者混淆,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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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若「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依法「免徵」地價稅,而非按千分之六計徵。
看到「未作任何使用並與隔離」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直覺反應就是「免徵地價稅」,千分之六是針對「仍為建築使用」的情況。
逐選項分析
A✕
依土地稅法第16條規定,地價稅基本稅率確實為千分之十(10‰),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再依級距累進課徵。敘述正確,故不選。
B✕
依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符合條件者可適用「一生一次」優惠稅率,按百分之十(10%)徵收土地增值稅。敘述正確,故不選。
C✓ 正確
依土地稅法第19條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應「免徵」地價稅。若「仍為建築使用」才是統按千分之六計徵。本選項將兩者混淆,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D✕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房地合一稅2.0),個人因調職、非自願離職等財政部公告之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之房地,適用20%稅率。敘述正確,故不選。
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地價稅徵免規定
| 使用情形 | 適用稅率 / 徵免 | 法源依據 |
|---|
| 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 | 免徵地價稅 | 土地稅法第19條 |
| 仍為建築使用 (非自用住宅) | 統按千分之六 (6‰) 計徵 | 土地稅法第19條 |
| 仍為建築使用 (符合自用住宅) | 按千分之二 (2‰) 計徵 | 土地稅法第17條、第19條 |
公設保留地的稅負關鍵在「有沒有在用」。只要確實沒使用且與使用中土地隔離,就直接免徵地價稅;但若保留地上仍有建物或營業行為,就要按千分之六一般稅率課徵。考選部最愛設陷阱的點是把「未使用免徵」跟「仍在使用按6‰計徵」的條件對調,考生常誤以為所有公設保留地都免稅。判斷準則很單純:先看土地現況是否完全閒置且有實體隔離,有就免稅,沒有就照一般地價稅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