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有關直轄市間為成立區域合作組織所締結之行政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載明違約之處理方式
B應載明合作之期間
C遇有爭議時,得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
D應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核定始生效力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地方自治團體跨域合作訂行政契約,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即可,不是「核定」。
為什麼答案是 D
此為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地方制度法規定跨區域合作成立組織、訂協議或行政契約後,是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不是「核定始生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地方自治團體跨域合作訂行政契約,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即可,不是「核定」。
看到「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核定始生效」要警覺:地方制度法此處是備查,不是核定。
逐選項分析
A✕
此選項本身正確。地方自治團體間訂定跨區域合作的行政契約時,契約內容應視事務性質載明相關事項,其中包括違約時如何處理,避免合作破局無從追究。
B✕
此選項本身正確。跨區域合作行政契約應載明合作期間,讓各地方自治團體知道合作何時開始、何時結束,屬於行政契約基本內容,考選部常直接考條文列舉。
C✕
此選項本身正確。地方自治團體依約履行時若發生爭議,可以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也可以依司法程序處理;協調是解決爭議方式之一。
D✓ 正確
此為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地方制度法規定跨區域合作成立組織、訂協議或行政契約後,是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不是「核定始生效」。
地方制度法跨區域合作行政契約重點
| 考點 | 正確規則 | 關鍵字 | 本題選項 |
|---|
| 行政契約內容 | 應視事務性質載明必要事項 | 合作期間、違約處理 | A、B |
| 履行義務 | 地方自治團體應依約定履行 | 依約履行 | 背景考點 |
| 爭議處理 | 得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或依司法程序處理 | 協調、司法程序 | C |
| 報請效果 | 跨區域合作係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 | 備查,不是核定 | D |
本題陷阱在把「備查」偷換成「核定始生效」。考試看到地方制度法跨區域合作,要先抓地方自治精神:合作事項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不是等上級核准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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