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 企劃管理類會務行政有關實務105 年第 2 題單選題
農會理事、監事任職期間,喪失其候選資格者,主管機關應依農會法第四十六條之一第五項規定予以解除職務,並自其喪失候選資格之日起生效。又經依上開規定解除職務之農會理事、監事,其於解除職務前依職權所為之行為效力不受影響。
A正確答案
農會理監事任職期間喪失候選資格,主管機關應解除職務且溯及自喪失日生效,解除前之職務行為效力不受影響。
為什麼答案是 A
敘述正確。完全符合農會法第46-1條規定,喪失候選資格應解除職務並自喪失日生效,且解除前之職權行為效力不受影響,以維會務安定。
考點:喪失資格效力考點:判斷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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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農會理監事任職期間喪失候選資格,主管機關應解除職務且溯及自喪失日生效,解除前之職務行為效力不受影響。
掌握「自喪失資格日生效」與「解除前行為有效」兩大原則,保護交易安全與會務安定,本題敘述完全正確。
逐選項分析
A喪失資格效力✓ 正確
敘述正確。完全符合農會法第46-1條規定,喪失候選資格應解除職務並自喪失日生效,且解除前之職權行為效力不受影響,以維會務安定。
B判斷錯誤✕
敘述錯誤。本題題幹所述內容完全符合農會法之明文規範與法理,並無錯誤之處,故不選此項。
農會理監事喪失資格之效力
| 專案 | 內容說明 |
|---|
| 解除職務生效日 | 自喪失候選資格之日起生效(溯及生效) |
| 解除前行為效力 | 依職權所為之行為,效力不受影響(保護交易安全) |
| 法源依據 | 農會法第46-1條 |
考生易誤認解除職務應自「主管機關發文日」或「核定日」起算,或誤以為喪失資格後其先前職務行為應歸於無效。須牢記本條特別明定「溯及至喪失日生效」且「解除前行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