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實務概要111 年第 31 題單選題
某人投保傷害保險,保額為300萬元,假設投保時擔任內勤職員工作(職務等級屬第1級)保費1,200元,後來雇主要求兼職外勤工作(職務等級屬第2級)保費1,500元,但未將職務變更告知保險公司,不幸發生意外身故,試問保險公司理賠金額為何?
A300萬元
B240萬元正確答案
C150萬元
D因職務變更影響保險費率的估計,未告知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B正確答案
傷害保險職業變更未通知,理賠金額按「實收保費」與「應收保費」比例計算,本題為300萬×(1200/1500)=240萬。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比例理賠原則,理賠金額為保額乘以保費比例,即300萬 × (1200/1500) = 240萬元,為正確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傷害保險職業變更未通知,理賠金額按「實收保費」與「應收保費」比例計算,本題為300萬×(1200/1500)=240萬。
秒解公式:理賠金 = 保額 × (實收保費 ÷ 應收保費)。帶入數字:300萬 × (1200 ÷ 1500) = 240萬。
逐選項分析
A✕
若被保險人已通知職業變更並補繳保費,或職業等級未改變,保險公司才會理賠全額300萬元。
B✓ 正確
依比例理賠原則,理賠金額為保額乘以保費比例,即300萬 × (1200/1500) = 240萬元,為正確答案。
C✕
此為錯誤的計算結果,並非依實收與應收保費比例所算出的正確理賠金額。
D✕ 陷阱
契約存續中職業變更未通知屬於「危險增加」,實務上依條款按比例理賠,而非直接視為違約拒賠。
職業變更與理賠計算對照
| 情境 | 處理方式 | 理賠金額計算 |
|---|
| 已通知並補繳保費 | 依新職業等級理賠 | 全額 (300萬) |
| 未通知 (本題) | 依保費比例理賠 | 保額 × (實收/應收) = 240萬 |
| 變更後職業屬拒保範圍 | 終止契約並退還保費 | 不理賠 (契約已終止) |
考生極易將「訂約時未據實說明(得解除契約/拒賠)」與「契約存續中危險增加未通知(比例理賠)」混淆。本題為後者,故非直接拒賠,而是按比例計算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