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人事行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27 題單選題
法律解釋應從下列何種解釋方法開始?
B正確答案
法律解釋的起點永遠先看條文字面意思;文義解釋是第一步,不是最後答案。
為什麼答案是 B
文義解釋是法律解釋的出發點,先依條文用語、通常語意、法律專門用語判斷其可能含義。後續目的、歷史、體系解釋,都不能完全脫離文字可能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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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法律解釋的起點永遠先看條文字面意思;文義解釋是第一步,不是最後答案。
看到「法律解釋應從何開始」直接抓關鍵字:先文義、再體系/歷史/目的/論理。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論理解釋是依法律體系、邏輯推論、當然解釋、反面解釋等方式補強條文理解,但通常不是解釋的第一步。考選部最愛考順序:先看條文文字,再進一步推論。
B✓ 正確
文義解釋是法律解釋的出發點,先依條文用語、通常語意、法律專門用語判斷其可能含義。後續目的、歷史、體系解釋,都不能完全脫離文字可能範圍。
C✕ 陷阱
歷史解釋是參考立法沿革、立法理由、修法背景來理解法規意旨,常用來輔助確認條文目的。但它不是第一順位,不能跳過條文字面直接查立法史。
D✕ 陷阱
目的解釋重在探求法規範想達成的目的與保護利益,在疑義或多種文義可能時很重要。但本題問「開始」,不是問「最能實現法意」,所以不能選目的解釋。
法律解釋方法速記
| 解釋方法 | 核心問題 | 使用時機 | 考試關鍵 |
|---|
| 文義解釋 | 條文文字怎麼說 | 法律解釋的起點 | 先文義 |
| 論理解釋 | 依邏輯與體系如何推論 | 文字不足或需補強時 | 非第一步 |
| 歷史解釋 | 立法者當時怎麼想 | 查立法理由、修法沿革 | 輔助理解 |
| 目的解釋 | 法律想保護什麼利益 | 多種解釋可能時 | 常用但非起點 |
本題陷阱在於把「哪種解釋方法很重要」誤看成「應從哪種方法開始」。目的解釋、論理解釋都常見也重要,但解題關鍵是順序:第一步必先看文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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