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人事行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29 題單選題考點:營業自由考點:結社混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營業自由係下列何種基本權利導出之權利?
A工作權及財產權正確答案
B工作權及結社自由
C契約自由及財產權
D結社自由及財產權
A正確答案
營業自由不是單獨明文權利,而是由憲法第15條工作權與財產權共同導出。
逐選項解析
A工作權及財產權營業自由✓ 正確
正確。司法院釋字第514號明確指出,人民營業之自由為憲法第15條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的內涵。考題直接考解釋原文,選這組最穩。
B工作權及結社自由結社混淆✕ 易錯陷阱
錯在把「結社自由」混進來。開公司、經營事業可能涉及組織團體,但本題問的是營業自由的憲法基礎,核心是工作權與財產權,不是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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