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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人事行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18單選題

甲男與乙女再婚,乙女已有與前夫所生之丙女。下列關於甲、丙的敘述,何者錯誤?

A甲男可收養丙女
B甲男在乙女離婚後可與丙女再婚正確答案
C甲男未收養丙女而死亡者,丙女不得繼承甲男之財產
D甲男虐待丙女時,乙女可請求裁判離婚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繼親子未收養只是直系姻親;直系姻親即使離婚消滅後,仍不得結婚。

為什麼答案是 B

甲與丙是配偶之血親所形成的直系姻親。直系姻親不得結婚,而且即使甲、乙離婚使姻親關係消滅,禁婚限制仍繼續適用,故本選項錯誤。

考點:繼親收養考點:直系姻親考點:法定繼承考點:裁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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