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與其董事長A所簽委任契約中規定,未滿新臺幣3千萬元之交易由A決定,超過新臺幣3千萬元案件須經董事會決議始生效力,A代表甲股份有限公司與乙有限公司簽訂一筆新臺幣5千萬元採購原料契約,乙有限公司明知甲股份有限公司與A之間有代表權限制契約,請問該買賣契約對甲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生效?


A無效正確答案
B有效
C效力未定
D經甲公司承認後生效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27條第3項反面解釋,董事代表權之限制得對抗惡意第三人。乙公司「明知」A之代表權受限,屬惡意第三人,故甲公司得主張該契約對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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