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庭務員類科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711單選題

關於和解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法院僅得於第一審程序中,適時介入並試行和解
B訴訟參加人不得參與和解方案
C因試行和解,法院得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到場正確答案
D和解成立者,僅具執行名義之效力而無既判力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民訴和解制度:法院於訴訟繫屬中隨時可試行和解,並得命當事人到場。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民訴第379條規定,因試行和解,法院、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得命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到場,以利直接溝通、促成和解。

考點:試行和解時點考點:第三人參加和解考點:命到場義務考點:和解效力
載入中…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